Quantcast
Channel: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403

中四生自殺墮樓亡 陪審團倡12建議 資深同工認為應視乎個案跟進 不宜定硬性指引

$
0
0

本報記者

中四男生前年測驗前一日被指逃課,同晚收到學校訓導老師電話稱或要「記大過」,男生之後被發現在寓所大廈墮樓身亡。死因庭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男生死於自殺,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處理學生問題前須通知家長。有資深中學輔導主任認為,同工宜按個案特質處理學生問題,擔心若學校制定硬性指引,或會引來反效果。

死因庭陪審團於去年12月5日達成裁決,一致裁定中四男生梁卓銘(終年16歲)死於自殺,並就校方處理學生紀律問題提出四個範疇、共12項建議(詳見表)。資深中學輔導主任周子恩認為,部分建議如保持透明的懲罰機制、留意學生的異樣等,絕大部分學校已恆常實行中。

在「處理學生問題」範疇中,陪審團的建議提到處理學生問題前,校方應先向家長通報。周子恩指,現時同工處理學生問題時,會留意學生的家庭背景、學生與家長的性格特質等,加上同工經驗,再採取相應的跟進措施。他續說,若硬性規定「處理學生問題前先向家長通報」是不理想,「部分個案的家長十分敏感,硬性跟從指引反而有機會出現危機。」

資深教師陳漢森則指,陪審團建議「教師、訓導及社工之間應明確分工」,並且要「制定清晰處分機制」,但學校的訓輔工作需要全體老師互相合作和補位,處理學生問題時亦要因應學生的學習差異和特點給予不同的處理。陳漢森明白陪審團可能從同情是次悲劇的角度出發給予建議,但認為陪審團的建議未有考慮實際教學環境的需要。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403

Trending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