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2020年10月7日
(一)關於教案:
教育局的調查犯了嚴重的謬誤,是只看文件辦案,誤把教案視為真實課堂的完整劇本:
(1) 例如教育局以為教案中的第二部分共50分鐘,全部用於講授社團條例和介紹民族黨,沒有講授言論自由的問題。其實這大錯特錯,因為其間需要用25-30分鐘播放《鏗鏘集 (觸不到的紅線)》,其中不少篇幅講述言論自由問題,並沒有偏離主題,但教案中一句也沒有介紹,以致單憑閱讀文件的教育局官員全不知悉。而且學生需要回答工作紙的問題,需要時間書寫,餘下的時間根本不多。教案中的資料其實只是供教師參考用的背景資料和教學提示。而實際上,任教的老師還可以自行演繹。
(2) 又例如第三部分共35分鐘,是一個課堂的總結,也須播映短片和回答工作紙的問題,情況與上述一樣。
因此,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只根據教案上的文字資料作判斷,是一個專業上疏懶和不確的做法。
(二)關於調查:
教育局的上述錯誤,如果有面對面的提問機會,完全可以避免,但教育局並沒有聆訊的程序。
事實上,教師曾要求以oral hearing解釋,這樣才可以解釋課堂中的實際情況,但教育局不置可否。
又例如,教育局指老師迫學生就議題作政治表態,但事實上,在課堂上提問,請同學舉手,是讓同學參與課堂活動,並非真要學生作政治表態。要證實情況,就應該有oral hearing,在問答的過程中查找真實情況。
反觀其他專業如果要停牌,必定有聆訊的過程,讓被投訴人辯解。
(三)關於政治角力:
我們目睹現任特首和前任特首之間的角力,老師成為犧牲品。希望今後不要再有人為了證明自己有力整治教育,就犧牲了老師。
(四)關於註冊制度:
其他專業都有自己的註冊制度,由自己的專業人士加上若干社會人士進行聆訊及作懲處決定,只有教育界是由教育局的官員單方面調查及決定。
今次除了要協助被除牌和被投訴的老師取回公道之外,還要改善整個教師註冊的制度,不可以再由教育局一手包辦。
教協將全力協助老師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