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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後復課注意事項

權益與業 ■ 權益及投訴部主任 譚耀宏

教育局於5月5日宣布學校將分階段復課,教協提醒各同工留意以下復課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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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生防護中心指引註1,學校有責任統籌及監督完成以下工作:

  • 將最新的有關預防傳染病訊息及指引發放給員工及提醒學童和家長;
  • 安排員工接受感染控制訓練;
  • 確保校內有足夠的洗手設施及個人保護裝備,並指導及監察員工能夠按照正確程序使用及棄置防護裝備;
  • 評估校內爆發傳染病的風險,並須定期與負責人、員工及生署諮詢及制訂有關預防傳染病措施,以減低傳染病在校內傳播的機會;及
  • 妥善保存學童及員工個人健康記錄,定期檢查及記錄體溫,以助及早察覺,減低傳染病蔓延機會。

此外,教育局亦已發出 「學校復課指引 (適用於2020年5月至6月作復課安排)」註2,同工應根據指引處理學生上課、午膳及集會的情況。

由於停課已有一段日子,復課初期,學校輔導教師、社工和班主任等可留意學生的行為和表現,提供情緒支援,並與家長 / 監護人保持緊密聯繫。若有學生需接受醫學觀察而未能回校,學校可考慮以視像方式讓他們在家中同步參與課堂,並讓學生以傳真、電郵或其他線上方式提交課業,讓教師能有效評估其學習進度。此外,教育局於本年3月31日向各學校發出題為「延遲復課 同心抗疫」的信函,指出「若個別教師不幸被確診感染,可據醫生證明書申請病假,如因特殊情況而需要接受強制檢疫或隔離,則可能涉及不同的情況,需要個別考慮有關安排,學校可與所屬學校發展組聯絡。」 註3

另一方面,由於新型冠狀病毒亦是肺病病患之一,教協正向教育局爭取將現時於資助學校實施的「特別肺病假期」註4 延伸至不幸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教職員。

如對上述內容有疑問,學校或會員可致電2780 7337與教協權益及投訴部聯絡。

 


註1 「學校 / 幼稚園 /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 / 幼兒中心預防傳染病指引」(二零一九年一月修訂)
註2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sch-admin/admin/about-sch/diseases-prevention/Guidelines%20to%20Schools%20on%20Class%20Resumption%20(C).pdf
註3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sch-admin/admin/about-sch/diseases-prevention/edb_20200331_chi.pdf
註4  現行《學校行政手冊》(2019/20學年) 附錄9「資助學校員工可享有的假期」【肺病特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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