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2019年5月13日
概要
去年《審計報告》指學校總體收看的教育電視(ETV)節目數目偏少,引發社會連串討論,包括批評內容過時、沒有價值等負面評論。不過,根據教協一直的了解,小學教師一直有持續利用ETV作為教學資源,而且評價甚高,與《審計報告》的結論頗有出入。對此,教協於今年1~2月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小學教師對ETV在教學方面的意見,得出的結果與《審計報告》出現極大落差。調查發現,普遍小學教師均有使用ETV輔助日常教學,而且十分認同ETV的教學價值及成效:
- 96%受訪小學教師在正式課堂內使用ETV輔助教學,而88.4%教師會在正式課堂外(如課後輔導、家課自習等)使用ETV教學。
- 7%教師非常同意/同意保留ETV。認同「教育電視對學生有正面幫助」、ETV「為師生提供有用的學與教資訊」,均超過九成。
- 表示甚少/不使用ETV的教師中,最多受訪者認為主因是「課時不足」(3%),遠遠超過其他與節目質素或教學相關的原因。
事實上,ETV早已開展網上廣播。而且,ETV是一個學與教的資源,除了節目製作外,還包括教師參考資料及學生工作紙,不應將它的功能與一般電視節目或網上資訊相比。調查結果證明ETV在小學教育上的確有其價值及作用,《審計報告》只以課上收看量的單一指標評價ETV,而且在撰述報告時忽略了不同學段之間的巨大差異,評價片面,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調查報告反映教師期望ETV與時並進,其節目及配套資源需定時更新及優化,以配合課程發展需要。不過,要真正令ETV發揮其作為教學資源的角色,當局必須檢討小學課程的深廣度,否則教師難以有空間將優質的多元化教學活動帶入日常教學中。此外,調查顯示審計報告的缺陷,審計署有必要檢視其調查方法和撰寫報告的方法,以免錯誤引導決策。
1. 背景
1.1 教育局(署)自1971、1976和2003年起分別向小學、中學及幼稚園提供教育電視(ETV)作為多媒體教學資源,由香港電台負責製作,學校可以按其教學需要靈活使用。現時,小學及中學的ETV節目除了涵蓋學術科目外,更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特殊教育等課題,服務學生人數超過39萬。根據教協對教育電視網頁上的估算,現時網站為小學生提供的ETV節目接近800個,中學生約有400個,而幼稚園則只有50多個。
1.2 去年十月,審計署署長發表第71號《審計報告》,指學校總體收看的ETV節目數目偏低,並以此為標題。在2016/17年,小學每班平均收看39.9個ETV節目,中學及幼稚園的數目則更低。不過,審計署直接採用教育局聘用一家服務供應商的單一評價指標,有明顯的缺陷,正如教育局局長指出,該數據並未計算學生在課堂外自行使用互聯網的收看數字[1],不能全面反映ETV的實際使用量。
1.3 更重要的是,教育電視在中小幼三個學段的情況並不相同。就教協日常接觸教師同工了解,ETV在小學階段受到相當高的肯定;幼稚園方面,目前提供的ETV節目僅得50多個,開展的時間亦遠較中小學短,難以就此判斷幼稚園的ETV節目收看量是否偏低;至於中學方面,大多因課程緊迫等原因而較少利用ETV輔助教學,與小學情況差異極大。事實上,《審計報告》本身也承認三個學段之間的巨大差異,指出「幼稚園和中學每班平均收看的學校教育電視節目數目遠低於小學的數目」[2],卻隱藏在密密麻麻的內文之中。因此,教協認為,對ETV的評價不能一概而論,應該分開不同學段處理,故這次特別就小學階段進行調查,期望在當局即將檢討ETV長遠發展時,提供更多客觀的參考數據。
1.4 教協於1月18日向全體小學教師會員發出問卷,截至2月28日,共回收656份有效問卷。回覆者多數是基層教師,主要教授中、英、數及常識科(受訪者資料詳見附錄一),而不同職級、背景的教師的回覆基本上並無差別。
2. 調查結果
2.1 小學的ETV使用率高,與審計報告所述不符
課內使用——調查顯示,有94.6%受訪教師在正式課堂內使用ETV輔助教學(圖1),當中62.2%教師屬經常/有時使用者。[3]
課外使用——在正式課堂外(如課後輔導、家課自習等),則有88.4%受訪教師會使用ETV教學,當中62.8%屬經常/有時使用者。(《審計報告》並缺乏這方面的數據)
在有使用ETV的教師當中,他們主科(中文、英文、數學、常識)任教的小一至小三班別,去年每科平均收看約7.3個ETV節目;而小四至小六每科則平均收看7.1個節目。四個主科一併計算,則小一至小三班別去年平均收看29.2個ETV節目,小四至小六平均為28.4個。現時普遍小學平均一年約有38至40個教學周(扣除假期及考試周),如以此計算,即平均1.3至1.5周會播放一次中、英、數、常科的ETV節目。由此可見,小學對ETV的使用頻繁,審計報告的結論明顯未能反映小學的真實情況。
2.2 ETV有效促進教學 九成五教師認為有保留需要
絕大部分教師均認同ETV有保留的需要,整體而言,94.7%教師非常同意/同意保留ETV,不同意的不足1%(圖2)。在ETV的教育價值方面,普遍受訪教師均予以肯定:
- 93.3%教師非常同意/同意「教育電視對學生有正面幫助」
- 91.8%認同ETV「為師生提供有用的學與教資訊」
- 86.9%同意「能為教師提供合適的視像教材」
可見絕大部分教師均認同ETV的教學價值及成效。
而在經常/有時使用ETV的教師當中,他們使用ETV的首五個原因分別為:
- 「能提升學生學習興趣」(80.8%)
- 「節目內容較切合課程或教學需要」(78.6%)
- 「能鞏固學生學習」(73.4%)
- 「方便使用」(64.3%)
- 「由官方製作,內容質素較有保證」(58.4%)
可見在有定時使用ETV的教師當中,大部分均贊同ETV的教學成效,特別是在提升學生學習興趣方面有顯著作用。
部分社會人士認為現時網上資訊發達,教師可以利用網上影片取代教育電視,這是一種誤解。教育電視乃是教學資源,有教育目標,重視教育原則,並有相關的配套(如工作紙)。網上資源雖然豐富,但並非全都適合教學用途。事實上,大多數教師會在使用教育電視的同時,也選擇性地使用其他適合的網上資源,兩者並不互相排斥。
2.3 小學課程愈趨膨脹 課時不足令教師減少播放ETV
表示甚少/不使用ETV的教師,壓倒性的逾八成(83.3%)指原因是「課時不足」,而且影響遠遠大於其他原因,如「節目選擇不多」(32.7%)及「節目內容不切合課程或教學需要」(29.8%)等(圖3)。有教師反映,雖然學生對ETV節目興趣頗大,但因為平日教學內容太多、進度太趕,故未能撥出太多時間收看ETV。事實上,小學全日制原意是為學生提供更多元化、豐富的學習活動,並紓緩緊逼的上課時間。但接近四成教師連15-20分鐘一集的ETV都甚少或從不在課堂內播放,反映小學課程膨脹,令小學全日制愈來愈偏離原意。
2.4 展望未來 七成教師期望增加趣味性及互動性
至於現時ETV在內容上的不足之處方面,最多教師選擇「節目更新不夠頻繁」(69.9%),其次為「節目未有涵蓋新的學習領域(如STEM)」(58.3%)及「節目選擇不多」(42%)。亦有教師反映,現時ETV大部分節目沒有英文版或配有英文字幕,對於英文小學及取錄較多非華語學生的學校來說,較難以利用ETV進行教學。
在其他加強收看的措施建議上,有70.7%教師認為當局應製作更多具趣味性及互動性的節目,如配合網上工作紙,以即時評估及鞏固學生所學。68.6%認為當局應製作更多符合課程題材及內容的節目;62%認為ETV內容應配合課程的深廣度。此外,有43%教師認為當局應為教師提供更多關於ETV節目的資訊。部分受訪教師表示,現時ETV網頁的分類欠清晰,老師難以在網站搜尋適合課題的節目。
3. 總結及建議
3.1 《審計報告》未能真實全面反映ETV的使用情況及價值
《審計報告》採用的調查方法有多項缺陷,並未計算教師安排學生在課堂外自行收看ETV的數字,也沒有探討部分教師較少採用ETV的原因。更大的問題是未能注意到中小幼三個學段的數據之間的巨大差異,在報告內一刀切地表述為「收看的學校教育電視節目數目偏少」[4],因而抹殺了教育電視在小學階段被大量使用及被高度評價的事實,也因而錯誤引導議員和公眾對教育電視的討論方向。眾所周知,審計報告對公共政策影響極大,我們呼籲審計署更嚴格地審視其調查方法及撰寫報告的方式。
此外,ETV自2004-05年起可供網上播放後,其收看模式已有所轉變,調查結果顯示ETV在課外的使用率相當高即為一例。對此,當局需要更新調查方法以準確掌握ETV的使用情況,並作出更針對性的改善建議。
3.2 檢討小學課程的深廣度 釋放學生多元學習的空間
要讓學生得到多元及豐富的學習經歷,當局必須檢討小學課程的深廣度,否則教師難以有空間將優質的多元化教學活動帶入日常教學中。當局須全面檢視現行的小學課程,重訂適合和適量的課程和學習目標,營造「樂於學習」的教學環境;教師亦能充分利用當局提供的教學資源輔助教學,而不是要追趕進度而被迫犧牲教學質素。
3.3 優化並更新小學ETV節目的內容及相關配套
調查明確地肯定了ETV在小學階段的保留價值。鑑於小學對ETV資源的需求殷切,當局應增加製作小學ETV節目,以達致定期更新小學ETV節目的目標;並應定期向教師收集意見,以針對性地制作切合課程需要的ETV節目。此外,當局應改善ETV教材的配套,包括為節目配上英文字幕、網上工作紙,或增加更多互動練習,以增加ETV的使用率。此外,亦應向教師提供更詳盡的節目目錄,當中列出該節目的主要學習領域/課題,讓教師能清楚掌握有關資訊。
3.4 最後簡單交代本調查報告的限制:第一,本調查報告並不涉及幼稚園及中學階段教育電視的使用情況,當局可另作深入的探討。第二,《審計報告》的另一主題是批評教育電視節目製作成本頗高,認為應設法降低成本,這並不屬於教協這次調查的範圍之內。我們的立場是在確保節目質素的前提下,支持政府設法降低製作成本。
[1] 「由於調查是以學校為單位,收集在教師安排下學生觀看教育電視資源的數字,其結果未能全面反映學生在課堂以外,自行透過互聯網使用教育電視資源的情況。」截自《財務委員會審核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局長:教育局局長》。
[2] 審計署署長:第71號審計報告 (2018),第五章「香港電台:提供廣播節目」,頁77,第4.50段。
[3] 94.6%包含經常/有時/甚少使用ETV的老師。把「甚少使用」也包含在內,是考慮到下文提到較少使用的原因乃是課時不足,與ETV本身無關。即使如果只計算經常/有時使用ETV的老師,也高達62.2%,仍屬高比例。
[4] 審計署署長:第71號審計報告 (2018),第五章「香港電台:提供廣播節目」,頁75,小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