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
家長在子女成長和學習方面擔當著十分重要的角色,推行家長教育和家校合作措施,能協助家長改善家庭生活及育兒方法,同時鼓勵家長和學校相互合作,從而幫助學生達致全人發展。「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於七月發表了初步建議,當中就加強家長教育、減少競爭文化、支援家校合作等議題,提出了具體方向和策略。教協特就此提交意見書,向專責小組提出相關建議。
1. 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童家長提供家長教育
近年,有特殊教育需要(SEN)的學童數目大幅上升,為SEN學童的家長提供家長教育的需求亦與日俱增。是次諮詢文件中建議為這些學童的家長提供家長教育,但並未提及具體的課程內容或安排。根據政府資料顯示,現時仍有不少SEN學童的家長拒絕讓子女接受評估或學校的支援,錯失治療的關鍵時機,相信與家長對SEN的認識不足有直接關係。
根據《審計署署長第七十號報告書——第三章「融合教育」》,在16/17年被診斷出有SEN或學業成績稍遜的中小學生中,有16.2%的學生於高小階段才接受評估,更有15.6%於升上中學後才獲診斷,即有超過三成的SEN學生未能在年幼階段接受評估和治療,與政府「及早識別、及早介入」的原則有頗大落差。報告提及:「一些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家長可能拒絕讓子女在初小階段時接受評估。他們只會於子女在較高年級時顯現更大困難,或要求在公開考試作特別考試安排時,才認為有評估需要」。此外,報告亦提及,於16/17年四千多名有SEN的小六學生當中,有17%的家長拒絕把其子女的特殊個案資料轉交中學,使學校未能及時延續他們在小學階段的支援輔導服務,直接延誤學生的學習和成長。
教協認為,要改善以上情況,必須由基礎的家長教育著手,協助一般家長建立對SEN的正確觀念。由於六歲前為兒童發展的黃金治療期,當局應針對幼稚園、小學家長進行一系列與SEN相關的家長教育課程,包括設立與SEN類別、學校支援措施、識別機制、消除SEN負面標籤等相關的課題;並鼓勵SEN學童的家長配合學校的支援工作,以改善現時及早識別比率偏低的情況。此外,當局亦應向SEN學童的家長提供與溝通、照顧技巧、情緒管理相關的家長教育課程,輔助家長在家照顧SEN子女的學習和成長。
2. 校本家長教育缺乏人手推動
現時校本的家校合作和家長教育活動主要由家教會的家長、教師和學校社工負責,其中教師和社工需要處理不少行政及統籌的工作,特別是擔任聯繫家校的角色。諮詢文件建議提供額外資源,讓學校舉辦更多家長教育活動,然而卻沒有提及一併增加相關的教師或社工人手,令人憂慮學校未必有足夠人手舉辦相關活動,影響家長教育的推行和效益。
另外,小組又建議增加幼稚園家教會的成立津貼及經常津貼金額,以鼓勵現時超過三分之二未有家教會的幼稚園成立家教會。但值得留意的是,幼稚園家長在校時間一般只有兩至三年,遠較中小學為短,家長難以長期承擔家校會的工作,相關工作如會議記錄、財政報告、活動籌辦等只會全盤落在幼師身上。對沒有空堂的幼師來說,將帶來大量的工作量和壓力。
對此,教協認為當局在推動校本家長教育的同時,應一併增加教師或社工人手,以負責統籌中小學的校本家長教育、家長聯絡等工作;並按幼稚園的規模給予額外津貼,津貼額應足以讓幼稚園增聘文員,以應付相關的行政工作。此外,為了避免對學校和教師構成過大壓力,當局可考慮增加撥款,讓學校外購家長教育服務;並設立平台,為學校及教師提供家長教育的課程範本、教材套和相關材料,以支援校本家長教育的工作。
3. 消除競爭文化須由制度做起
是次諮詢的重點是要改變贏在起跑線的惡性競爭文化,但這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家長、學校、政府三方面共同努力,包括要推廣家長教育,協助家長改變對子女升學的單一期望,理解子女多元發展的重要;並加強家校合作,讓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了解學校的教育理念,以照顧學童的真正需要。與此同時,政府亦需從源頭做起,減低現時教育制度下對學童造成的沉重壓力,方能改變社會的競爭和應試風氣。
小學方面,自教改以來課程嚴重膨脹,加上與日俱增的課程目標,學校需要不斷追趕課程進度,以致學生的功課量、學習壓力愈來愈沉重。根據教協《2018小學生學習狀況調查》,受訪教師認為學生功課量偏多的原因均與課程太龐雜和測考操練有關,特別是TSA/BCA異化帶來的操練壓力,令操練日常化、幼小化,阻礙學生獲得真正優質教育的機會,更成為應試文化的催化劑。
中學方面,在新高中學制下,課程較以往的中學會考深且廣,加上各科都有大量學習及評估要求,學生要疲於奔命地應付各科校本評核和學習經歷。而「一試定生死」的制度過於著重「汰弱留強」,加劇學生壓力和競爭文化。對於學習能力稍弱/對讀書興趣不大的學生,他們難以劃一跟上高中課程的程度,令學習差異擴大。即使他們在完成中學後可以選擇入讀副學士、高級文憑等課程,但該類課程多數以銜接大學為目標,學生出路變得相當單一,亦無助學生多元發展。
對此,政府應全面檢視現行的小學課程的深廣度,重訂適合和適量的課程和學習目標,避免將學習和操練壓力下移至幼小階段;並必須大刀闊斧消除操練誘因,包括密切監察復考TSA/BCA後的操練情況,如果操練和異化嚴重,便應果斷取消。當局亦須檢討新高中課程的推行和成效,增加大學資助學額以擴闊升學樽頸;並加強升學的多元出路,如增撥資源推廣應用學習科目,加強它們在社會和學界的認受性,以及資助更多職業導向相關的文憑或職訓課程,讓學生有機會在學術以外的範疇發展,從而在根本上改變競爭文化。
4. 提高家長在家校合作中的角色
家長參與和家校合作是香港教育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政府於1993年成立家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以推動在幼稚園、小、中學成立家教會。家教會作為家長及學校之間溝通的橋樑,對促成家校合作產生了一定的作用。不過,家教會的職能大多限於溝通、家校聯誼的層面,對於較「高層次」如參與校內決策、校政諮詢等,則未能發揮其應有作用。即使家長可以透過參選家長校董來參與校政,但在實際上,家長校董只能以個人身份向校董會提供意見,一般家長難以有渠道就學校重大決策發聲。
家長作為子女成長和學習上的主要持分者之一,亦應有權利參與教育政策的制定。現時政府在諮詢家長意見時,大多透過區域性的家長組織,如十八區家教會聯會來收集家長的意見。然而,家教會聯會的家長參與度嚴重不足,如南區、離島區、沙田區、屯門區等13個家教會聯會,其會員數不足該區的學校總數的一半(見附表一)。而作為推動家校合作、家長教育工作的家校合作事宜委員會,其成員全由政府委任,遴選過程亦欠缺透明度,使家長難以在決策層面上參與制定教育政策,情況並不理想。
教協認為,當局應制定一套整全的家校合作政策,以提高家長對校政的參與程度,包括加強學校家教會的諮詢功能,讓學校和家長雙方可以就校政決策作充分溝通和表達意見,發揮共同教育學童的協同效應。而政府就教育政策諮詢家長時,應廣泛諮詢全港的家教會,使家長的意見能上達決策者;亦可考慮在委任家校合作事宜委員會成員時,設立渠道讓家長可以自薦參與,以擴大家校合作至政策層面。
(完)
附表一:
17/18年十八區家教會聯會的會員數目及佔該區學校總數的百分比*:
分區 | 該區家教會聯會 會員數目** |
該區學校總數 (不包括私立學校) |
佔該區學校總數的百分比 |
南區 | 12 | 78 | 15% |
離島區 | 15 | 64 | 23% |
沙田區 | 42 | 172 | 24% |
屯門區 | 39 | 144 | 27% |
中西區 | 22 | 75 | 29% |
西貢區 | 40 | 117 | 34% |
深水埗區 | 38 | 110 | 35% |
九龍城區 | 65 | 175 | 37% |
黃大仙區 | 38 | 102 | 37% |
灣仔區 | 27 | 70 | 39% |
觀塘區 | 59 | 151 | 39% |
元朗區 | 72 | 170 | 42% |
葵青區 | 61 | 131 | 47% |
荃灣區 | 40 | 77 | 52% |
北區 | 53 | 101 | 52% |
大埔區 | 77 | 80 | 96% |
*不包括東區及油尖旺區,該兩區未有上載相關數字
**載自十八區家教會聯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