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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機會嚴重不公?必須盡快正視解決! 關於大學「非聯招」問題的事實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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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教育界)葉建源
新聞稿 2018年9月4日

前言

教育制度的社會使命之一,是不論貧富,發揮每個人的才華,促進社會流動,減少跨代貧窮。過去,香港的教育制度雖然有不少流弊,但在促進社會公平方面卻非常成功,公開考試的特點是人人機會均等,大學的甄選標準建基於個人的才華與努力,大量來自基層的人才考上大學,最終成為社會各方面的翹楚,推動社會前進。

然而,情況似乎已經出現極大的轉變。目前,香港本地學生升讀八所教資會資助的大學,主要是憑「香港中學文憑試」成績通過「聯招」制度報考;但越來越多本地學生選擇參加非本地課程考試,然後再通過「非聯招」制度報考本地大學。由於修讀這類非本地課程考試的學費高昂,基層學生入讀的機會極低,因此往往被視為中上階層學生的另類出路。

我們發現,這些非本地課程考試考取高分成績遠比香港中學文憑試的寬鬆和容易,同樣是本地生,在個別非本地課程考試中取得最高等級的人數比例,比在香港中學文憑試中取得最高等級的人數比例,竟多出18.5倍!由於各院校並未有清晰透明的成績換算公式,我們擔心,現時做法並不符合「擇優取錄」的精神和原則,帶來嚴重的社會不公平,不但衝擊香港公開考試和收生制度,甚至可能帶來社會不安定。

我們明白也尊重大學校政自主,無意介入各院校收生的具體做法。不過,我們相信大學收生政策影響極大,公眾有理由要求大學收生政策符合社會公平原則,並且有足夠的透明度,令社會公平得以彰顯。我們認為,當局和各院校必須正視目前大學收生制度之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因素,盡快尋求解決的替代方案。

甲、背景

1. 自1990年起,香港各公營大學採用「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oint University Programmes Admissions System, JUPAS聯招)統一收生,以取代各大學自行招生的舊有辦法,為學生報讀大學提供公平而便利的制度。「聯招」制度錄取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試」(HKDSE)的本地考生。

2. 與此同時,各大學也可以直接取錄其他學生,統稱為「非聯招」,當中主要包括:

  • 就讀副學位課程的本地生
  • 以非本地課程考試成績報考(例如英國「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會考課程」GCE Advanced Level, GCE-AL、「國際預科文憑」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IB等)的學生(包括本地生和外地生)

據悉教資會對各院校錄取「非聯招」本地生數量有指引,不應超過各校整體本地生的20%。但這是就全校的總數而言,個別學系和課程的「非聯招」本地生數量並無指引。(大學取錄外地的本科一年級生則有明確的限額,本報告不贅。)

3. 過去本地學生參加非本地課程考試,主要目的為報考外地大學。不過,近年有不少本地學生憑非本地課程考試成績報讀本地大學,人數有上升的趨勢。而且,我們發現不少受歡迎和收生分數較高的學科錄取「非聯招」本地生的人數比例,遠超「聯招」本地生的比例。早在2014年1月8日,我在立法會提出質詢,並在2月以「別讓『非聯招』成少數人升讀大學捷徑」為題公開發表評論 。

4. 2018年8月6日聯招放榜,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課程的收生結果引起了社會極大反響。事緣港大校方曾在2013年公開承諾預留至少75%學額給聯招入學的學生,以增加本地生向上流的機會,但今年遠遠未能達到此一預期目標,令人更加關注「非聯招」學生入讀醫科等熱門學科的比例是否過高。

5. 我們更關心整個制度的問題。有人認為這僅僅是大學收生「擇優取錄」的結果,但我們發現,在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獲優越成績的難度,遠遠高於其他非本地課程考試。我們擔心聯招本地生在本港大學收生制度中,其實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乙、非聯招收生制度問題

一、現象:熱門學科錄取「非聯招」本地生比例偏高

6. 現時本地八大資助院校取錄的15,000個本地學生之中,聯招生佔八成多,而持有兩個非本地課程考試資格通過「非聯招」生則只佔5%左右,詳見表一。

表一:2017年資助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本地生來源(人數及所佔百分比)

教資會核准本地生人數指標 經聯招取錄的本地學生 經「非聯招」取錄的本地學生
普通敎育高級證書文憑
GCE-AL
國際預科文憑
IBDP
持有兩個主要非本地課程資格者合計 (C)+(D) 副學位學歷 其他 「非聯招」合計 (C)+(D)+(F)+(G)
(A) (B) (B)/(A) (C) (C)/(A) (D) (D)/(A) (E) (E)/(A) (F) (G) (H) (H)/(A)
15,000 12,336 82.2% 254 1.7% 537 3.6% 791 5.3% 1326 547 2664 17.8%

資料來源:立法會書面質詢回覆葉建源議員提問(2018年7月4日)
註:非本地課程資格並不限於GCE-AL和IBDP兩個考試,但以這兩項考試的人數佔大多數。

7. 問題是,多個受歡迎和收生分數較高的學科所取錄的一年級生之中,持非本地課程考試資格的「非聯招」本地生的比例甚高。這些學科主要集中在國際商業、醫學、法律、建築、牙醫等領域。以2017/18學年為例,取錄持非本地課程考試資格的「非聯招」本地生人數比例最高的三個課程分別為46.2%、43.5%和39.5%。

8. 持非本地課程考試資格的「非聯招」生只佔全部本地生5%左右,但在一些熱門學科中所佔的比例卻高達三成至五成,完全不符比例!

二、制度上可能存在令院校錄取較多「非聯招」本地生的誘因

9. 有負責人聲稱各大學收生完全是「擇優取錄」,但我們從不少知情人士口中得知,院校錄取較多「非聯招」本地生,可能存在制度上的誘因。因為非聯招收生是不需要公布分數的,但每年聯招辦事處都會公布所有聯招課程的收生成績統計數據,包括中位數等等,以供日後的文憑試考生選擇課程時參考。由於要公布聯招收生分數,會否造成一定誘因,使院校之間為了競爭以至學系的聲譽,而限量並只收取較高分的聯招本地生呢?嶺南大學學者葉蔭聰在今年五月撰文指出:「有高層催迫學系多招收非聯招(Non-JUPAS)學生,減少聯招新生數目,因為前者沒有DSE成績可以計算,少一些聯招生進來,間接令招進來的DSE學生平均成績上升。」 而港大梁卓偉教授也曾於2014年公開說過:如果取錄較少聯招學生,例如只取錄10個「狀元」,便能夠立即把學系的平均收生績分拉高,登上大學課程排行榜較高的位置 。

10. 我們不能排除上述誘因的存在。倘誘因確實存在,其影響是惡劣的,不但損害社會公平,也遠離「擇優取錄」的原則和目標,當局應設法移除這個制度上的誘因。不過我們必須強調,各院校和課程有各自的特色,不能一概而論,目前也沒有證據顯示個別院校或課程是出於這個原因而減少取錄聯招生。

三、缺乏不同考試之間的成績換算制度

11. 過去聯招是主流,「非聯招」只是少數,因此各院校各自訂定「非聯招」的準則,對於香港中學文憑試和其他非本地課程考試成績之間如何換算,也沒有統一的標準。然而,情況現已大不相同。本地生考取非本地課程考試成績報讀本地大學的數量大大增加,入讀熱門課程的比例遠超本地生的現象更令人關注。如何公平地對待不同考試的成績,惹人關注。

12. 當局在2018年7月回覆我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時指出:「大學會從多方面評核申請人,包括他們的學歷、成績、面試表現、個人品質、非學術成就、個人興趣和經歷,以及報讀課程的選擇優次等……本局了解各大學並沒有採用任何公式,換算和比較不同學歷和非學術成就。」 由於沒有客觀的換算公式,整個甄選過程便可能受主觀的喜好影響。

13. 這方面我們可參考外國經驗,澳洲、加拿大、美國、英國等熱門的留學國家都需要處理來自世界各地使用不同考試成績報考大學的申請。以英國為例,其全國大學的統一收生機構「大學及院校招生事務處」(University & College Admission Services, UCAS)又被稱為「英國聯招」,它開發了一個稱為UCAS Tariff的換算制度。

14. 由表二可見,「英國聯招」對香港中學文憑試成績是相當看重的。三個考試各有六至七個等級(不計U級),其最高等級同樣可換算為56分,但第二最高等級以下則大大不同。DSE的第二個等級(5*級)換算的分數為52分,高於GCE-AL(A級)及IBDP(H6級)的48分。第三最高等級的差別更大,DSE(5級)換算為48分,英國GCE-AL(B級)只是40分,IBDP(H5級)更只有32分!

表二:英國「大學及院校招生事務處」計分法(UCAS Tariff

香港中學文憑試
HKDSE
普通教育高級程度程書
GCE-AL
國際文憑大學預科課程
IBDP
換算分數 等級 等級 等級*
56 5** A* H7
52 5*
48 5 A H6
44
40 B
36
32 4 C H5
28
24 D H4
20
16 3 E

註:HKDSE最低只計算3;GCE-AL最低只計算E
IB最低換級數為H3級,計算作12分
資料來源:UCAS:https://www.ucas.com/file/63536/download?token=lKi4qZse

四、非本地課程考試遠比香港文憑試容易取得高分

15. 不同考試有不同考核內容和要求,何者較佳,屬主觀評論,我們無意比較其高下。過去一直有家長認為DSE難考,因而讓子女中途轉而報考IB或GCE-AL之類的非本地課程考試,認為可輕易獲得高分,也就容易考進大學的熱門課程。

16. 考試難度不一,則是客觀的事實。根據各公開考試官方網頁的資料,以2017年的成績分布為例,香港的中學文憑試 (HKDSE) 只有1.3%考生獲得最高等級(5**),但英國的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會考課程(GCE-AL)考獲最高等級的考生多達8.3%,國際文憑大學預科課程(IBDP)則為7.7%,約為DSE的比例的6倍!如以最高三個等級計算,DSE考生累計只略多於一成,而另兩個考試則已超過五成!

17. 我們再向國際文憑組織(IBO)索取IBDP香港區考生的成績。好消息是,香港學生成績大大優於國際水平;而壞消息是,不同考試之間獲高分的比例進一步拉大差距。IBDP香港考生考獲最高等級的高達24.1%,為DSE獲最高等級考生的18.5倍!

表三:2017年三個考試的成績分布

香港中學文憑試 英國普通教育文憑 國際文憑大學預科課程
IBDP#
HKDSE# 高級程度會考課程
GCE-AL# 全球考生 本港考生
等級 考生百分比累計 等級 考生百分比累計 等級 考生百分比累計 等級 考生百分比累計
5** 1.3% A* 8.3% H7 7.7% H 7 24.1%
5*或以上 5.1% A或以上 26.3% H 6或以上 29.0% H 6或以上 62.0%
5 或以上 12.6% B或以上 53.1% H 5或以上 57.2% H 5或以上 86.6%
4 或以上 35.6% C或以上 77.4% H 4或以上 80.9% H 4或以上 96.2%
3 或以上 61.3% D或以上 92.0% H 3或以上 94.0% H 3或以上 99.4%
2 或以上 84.7% E或以上 97.9% H 2或以上 99.3% H 2或以上 100%
1 或以上 95.3% U或以上 100% H 1或以上 100% H 1或以上
U 或以上 100%

#  HKDSE計算日校考生的甲類學科成績;GCE-AL計算全英國考生所有科目成績;IBDP計算課程內6個組別的所有科目成績
資料來源:
1)考評局:https://goo.gl/68siQ8
2)國際文憑組織:https://goo.gl/dfvZoN;本港考生數據由國際文憑組織向葉建源議員辦事處提供
3)英國Joint Council for Qualifications:https://goo.gl/3qRXWZ

丙、總結和建議

18. 根據表二和表三的事實,我們可以獲得以下結論:

  1. 英國UCAS計分法顯示,英國高等教育界認為香港中學文憑試的等級,優於另外兩個非本地課程考試的相同等級;而另外兩個非本地課程考試獲得高分的比例,遠遠超過香港中學文憑試。假設英國高教界的意見有一定參考價值的話,就說明三個考試的成績等級完全不能直接比較。按「擇優取錄」的原則,大學在收生時應該作大幅的調整,或下調兩個非本地課程考試的成績,或上調香港中學文憑試的成績,兩者才可在相等水平上進行比較。
  2. 目前香港高等院校並沒有一套像英國UCAS Tariff的換算工具,各學系和課程負責人自行決定用什麼標準收生,在比較幾個考試成績的時候可能流於主觀。我們接觸過的一些院校或課程負責人,並沒有人意識到三個考試之間的巨大差距。雖然我們目前接觸到的範圍有限,但已足以令我們擔心,個別學系和課程在招生時對持非本地課程資格的本地生採取了過於寬鬆的處理,以致可能大大地削弱了聯招生的成功機會。
  3. 由於參加兩個海外考試的本地生往往需要繳付較高昂的學費,收生偏差勢將有利於富裕階層,影響社會流動,削弱基層學生入讀熱門課程的機會,形成嚴重的社會不公平。

19. 我們認為,這是非常嚴峻的教育公平問題。我們明白,公開上述數據,可能令部分家長和學生對非本地課程更趨之若鶩,對香港整個考試和收生制度帶來巨大的衝擊。但我們更相信,要解決社會的不公平,首先必須正視問題。我們呼籲政府當局和各間院校,盡快商議和解決這個重大的難題,令來年參加文憑試的學生得到公平的升學機會,安心應考。我們提出兩項建議:

20. 建議一:增加透明度 公布課程招收聯招生比例
針對上文第10段提出的制度上可能出現的流弊,我們建議,大學聯招處在公布不同院校課程時,除了現時提供的收生成績中位數、平均數、最低分數等資料,亦應標明不同課程取錄本地聯招生的比例,以確保學生、家長、公眾得以整全地認識學系的收生情況,亦減少院校或學系之間為了提升聲譽,以減收「聯招生」來凸顯收取高分數數據的誘因。

21. 建議二:改革大學收生制度,確保公平
我們謹提出幾個不成熟的改革方向,拋磚引玉,請當局和各有關院校考慮:

  1. 考慮設立公平、公開、透明的考試分數換算機制
    仿照英國的UCAS Tariff製訂香港的考試分數換算機制。我們強調,並不建議照搬英國制度來香港,必須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
    這是很理想的做法,缺點是難以取得共識,製訂的時間過長,無法解決即時的困難。
  2. 考慮以相同的百分比公平對待不同考試的考生
    在沒有換算機制的情況下,各院校和招生負責人也可考慮平等地對待各個考試,例如取錄範圍是文憑試最高分的10%,便以同樣的10%取錄非本地課程考試的報考者。
    這是較可行的辦法,但由於各考試的等級相差頗遠,互不吻合,技術上可能要克服一些難題。
  3. 考慮為非聯招中持非本地課程考試成績的本地生設人數或比例上限
    這是完全不同的方向和考慮。理由是因為非本地課程和考試是為了銜接其他非本地高等教育課程的,其課程設計原意與本地課程有別,明顯地較缺乏本地公民質素和語言等等的培養。本地生修讀這類課程後通過「非聯招」制度進入本地的大學,是否應該大行其道呢?
    據我們了解,現時院校錄取「非聯招」本地生數量時,以不超過各校整體本地生20%為指標,這個方向是把全校的指標變成每一個課程的指標。

22. 為免情況惡化,教育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大學聯招處以及各錄取非本地課程考試考生數量較多的大學,應立即共同商討、檢視現時收生政策,制定措施,確保大學收生制度以文憑試為主,使本地考生享有公平公正的入學機會。

鳴謝

謹向多位曾經向我們提供意見和協助的朋友衷心致謝,他們包括現任及退休中學校長、老師、大學學者、本地和非本地課程教育機構等等。

【附表A】 2017/18學年聯招學生比例較低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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